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83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9-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9-1 |
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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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常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1-2次。2. 本品不宜在强阳光下和较低温度喷雾使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3. 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内吸杀虫剂,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。该产品具有胃毒、触杀和一定熏蒸作用,并可杀卵,是缓效型杀虫剂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,2-3天效果显著,后效作用较强。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,避免药物溅入眼睛和皮肤,喷药后用肥皂彻底清洗,施药时不能吸烟、饮水和食用食物。5. 施药后3天内禁止人畜下田,5天内不要把田水放入池塘,以免鱼类中毒。6. 本品不宜在桑树、茶树上使用。7. 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若轻度中毒出现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 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若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可立即发病。 如不慎中毒:1.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2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3.误服时应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,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该药易燃,在运输和储存中注意防火,远离火源。2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和通风处。3.本品要储存在小孩够不着的地方。4.本品要避免与食品和饲料混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