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05020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8-1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8-14 |
农药名称: | 电热蚊香液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电热蚊香液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蛙王(福建)日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.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炔丙菊酯 | prallethrin | 1.2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电热加温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拧开电热蚊香液瓶盖;2、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。3、接通电源(220V),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4、不用时,只需按下开关,即停止工作,无须拔去插头。5、蚊香液用尽,请关闭电源后,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。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45晚(按8小时/夜计),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以拟除虫菊素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,能有效驱蚊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用后洗手。过敏者禁用;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如不慎误食,请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,可洗胃、不能催吐;如不慎吸入,请及时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,并及时就医。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大时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;不慎沾染皮肤,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产品应置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;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猛烈碰撞、日晒、重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