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296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8-20 | 有效期至: | 2009-8-20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浙江平湖农药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1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花生 | 蛴螬 | 800-1600克/亩 | 撒施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毒土法:与每亩15-20公斤细砂土拌匀制成毒土,在蛴螬卵孵期和低龄幼虫期施药。在花生的播种期可沟施或穴施,在花期及扎果期于田间均匀撒施并结合中耕将药剂拌入土层中。2、田间施药要尽量均匀,雨后施药效果更佳,干旱天气,药后应及时喷(灌)水,以保证药效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对蛴螬防治效果较好的有机磷农药,具有缓释作用,持效期长,无内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;2、本品对烟草敏感。3、本品对鸟类、家蚕、蜜蜂高毒,施药时应注意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(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,远离儿童;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避光处;远离火种、热源,严防潮湿和日晒;搬运轻放轻拿,严禁脚踏、重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