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67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8-1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8-14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高氯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.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1% |
高效氯氰菊酯 | beta-cypermethrin | 1.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梨树 | 梨木虱 | 500-1000倍液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梨树梨木虱幼虫期使用,喷雾均匀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兩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防治梨树梨木虱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产品在梨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。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;大量吞服时可洗胃;但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