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6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8-1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8-14 |
农药名称: | 吡虫啉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南通宝叶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吡虫啉 | imidacloprid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0-2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最佳用药期为害虫初孵期或1-2龄若虫期。2.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吡虫啉是一种内吸型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持效期较长,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在昆虫体内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,使之麻痹后迅速死亡。正常使用对人、畜无害。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: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施药时应穿好防护服和戴口罩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完毕应及时清洗裸露部位。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4.施药后的包装物及时收回妥善处理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7. 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误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;污染皮肤,可清水和肥皂清洗;吸入者应转移至空气流动处,呼吸新鲜空气;如误服,发生中毒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存放于避光、阴凉、干燥处,并加锁。避免儿童触及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。2.运输及贮存中应防止雨淋。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,远离人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