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57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8-4 | 有效期至: | 2009-8-3 |
农药名称: | 氟铃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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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铃脲 | hexaflumuron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37.5-7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但对卵的效果较差,宜在小菜蛾卵发育末期或低龄幼虫期兑水喷雾,每亩用水50公斤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主要抑制几丁质的合成,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,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。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,持效期较长,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、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较对家蚕、蜜蜂、鱼类、虾蟹等水生生物有毒,使用时请保护,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,不可污染蜜源植物,桑园附近严禁使用,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。4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。5、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防止药液进入眼睛、口、鼻,以防刺激粘膜,施药后洗净手、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。6、使用后,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,应集中销毁。7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中毒症状:烦躁不安、萎靡、呆滞等。2、中毒急救:不慎溅入眼睛、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食者立即送医院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、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2、运输时严防雨淋、日晒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