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150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7-2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7-20 |
农药名称: | 甲基硫菌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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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肃宁县海蓝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7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甲基硫菌灵 | thiophanate-methyl | 7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苹果树 | 轮纹病 | 1000-1167倍液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一般在果实膨大期开始施药,每10-15天一次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大风天及降雨前后请勿施药。3、不能与铜制剂农药混用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于内吸收性杀菌剂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安全间隔期为14天, 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.使用此农药时切勿吸烟或饮食。3.但不能与铜制剂混用,不能长期单一使用,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或混用。4.本品对鱼、蚕和蜜蜂有毒,故存放或使用时远离水源、桑园和蜂源,蜂源作物花期禁用。5.配药时,穿戴眼罩,口罩和胶皮手套,若衣服沾上药液,应更衣洗涤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6.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若吸入:出现头昏、恶心等症状时,应立即转移新鲜空气处,如呼吸困难则给氧;2.皮肤接触: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,污染衣服应清洗后再用;3.眼睛溅药:将眼睑翻开并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