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37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7-1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7-10 |
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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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2020-03-03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乙酰甲胺磷乳油是乙酰甲胺磷原药、溶剂和乳化剂复合加工而成的,对十字花科蔬菜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2.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3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乏力、呕吐、视力模糊等。眼睛: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,咨询医务人员。皮肤: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:立即用温食盐水催吐、洗胃,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,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等,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阴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饲料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