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38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7-1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7-10 |
农药名称: | 氟铃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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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铃脲 | hexaflumuron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50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棉花 | 棉铃虫 | 140-2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、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。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,兼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击倒力较强,渗透性较好。防治棉花棉铃虫、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棉花、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,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