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77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7-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7-5 |
农药名称: | 丙环唑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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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丙环唑 | propiconazol | 9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原药为黄色,无味,粘稠液体,沸点180℃/0.1mmHg,蒸气压56μPa(25℃), 密度1.29(20℃),KowlogP =3.72(pH6.6,25℃),溶解度水100mg/L(20℃),正己烷47g/L,与乙醇、丙酮、甲苯和正辛醇充分混溶320℃以下稳定,不易水解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开启包装物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2.万一着火,可用灭火器灭火;发生遗洒,应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垃圾统一回收,统一销毁。 3.用过的废弃包装要妥善处理,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。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,不能重复使用。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。4.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,经口毒性低。1、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。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3、如溅及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严重者送医就诊。4、如误服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洗胃,并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,并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并按规定路线行驶。专用车辆运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