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141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6-30 | 有效期至: | 2009-6-29 |
农药名称: | 咪唑乙烟酸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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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6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咪唑乙烟酸 | imazethapyr | 1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 | 一年生杂草 | 40-5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应于春大豆1-2片复叶,杂草2-5叶期,每亩兑水20-3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咪唑酮类选择性除草剂,通过杂草的茎叶和根部吸收,并在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,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的活性,破坏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受到抑制而死亡。能有效防除春大豆田的稗草、马唐、牛筋草、狗尾草、千金子等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大豆田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、使用本品12个月后,后茬可以种春小麦、大豆和玉米;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、油菜、谷子、亚麻、西瓜、蔬菜、白菜、黄瓜、马铃薯、茄子、辣椒、蕃茄、高粱等作物。3、本品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,但能很快恢复。4、低洼田块、酸性土壤慎用。5、施药器械(包括喷头)用药后应彻底清洗干净,清洗后的废水应妥善处理。剩余药液、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处理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为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药液触及皮肤,用肥皂水彻底清洗;如药液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,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、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,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、压破、防高温雨淋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