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25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6-2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6-20 |
农药名称: | 辛硫·三唑磷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10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100-16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螟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. 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药为辛硫磷与三唑磷复配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有一定的渗透性,速效性和持久性良好,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2.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3. 本品在光照条件下辛硫磷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阴天施用。4. 本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的药剂或其他碱性物质混用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射救治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昏迷状态下不可引吐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不得倒置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