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22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6-1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6-15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禾笑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的作用。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,有较好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 本品对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茶花、玫瑰花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则应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