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05017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6-1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6-14 |
农药名称: | 电热蚊香浆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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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电热蚊香浆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00毫克/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四氟苯菊酯 | transfluthrin | 900毫克/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电热加温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将药剂表面的铝箔撕下,安插、固定于蚊香器内;将蚊香器插入电源,打开电源开关即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1.本品是驱杀蚊的卫生杀虫产品; 2.采用四氟苯菊酯为有效成分,对蚊具有驱杀作用;每个蚊香浆药效长达1080小时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勿将驱蚊器倒转使用,使用时勿覆盖驱蚊器;2.使用时勿触及加热板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;3.电热蚊香浆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贮存于阴冷、干燥处;4.未使用产品,请保持铝箔密封状态;5.使用中注意通风;用后洗手;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;6.对鱼、蚕有毒,禁止在鱼塘、蚕室内及附近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大量吞服须就医治疗;不能催吐;过敏者禁用;2.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、刺痛感觉,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;3.如接触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,如接触到眼睛,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;4.不慎过量吸入,立即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、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;2.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;3.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同时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;4.用完的电热蚊香浆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