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17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6-1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6-14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高氯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微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4% |
高效氯氰菊酯 | beta-cypermethrin | 4.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18-36毫升/亩 | 喷雾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菜青虫 | 18-36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在发生病虫害盛行期,施药时间在下午5点左右为宜,每亩兑水50公斤,均匀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杀虫迅速,持效期长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、小菜蛾防治效果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0天。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 2、本品对蜜蜂有毒,在蜜蜂采蜜期不得用于开花作物对水生浮游生物敏感,对鱼高毒,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。不能在桑园、鱼塘、河流、养蜂场等处使用、清洗药械和倒入残液。3、施药时要配戴防护用品,如穿工作服、戴手套等。施药时勿进食、饮水吸烟,用药后及时清洗。4、对其他类杀螨剂产生抗性的害螨,本剂仍有效。5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救措施:1、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2、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