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05013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23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22 |
农药名称: | 蚊香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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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蚊香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省温县金香卫生制品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环戊烯丙菊酯 | terallethrin | 0.1% |
氯烯炔菊酯 | chlorempenthrin | 0.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蚊 | 点燃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使用时先将两个组的蚊香分开,将蚊香的中心插在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蚊香的尾端。将点燃的蚊香放在上风方向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由氯烯炔菊酯和环戊烯丙菊酯配制而成,对蚊子有触杀和熏蒸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救措施:眼睛溅入、皮肤沾附本品后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若误食、吸入,应立即携带本标签,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。2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4.本品应“远离儿童”并加锁。5.本品易燃,注意防火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