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96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2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24 |
农药名称: | 敌百·乙酰甲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乐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15% |
敌百虫 | trichlorfon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20-16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避免在强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对昆虫具有较强的胃毒、触杀和内吸作用,对植物具有渗透性。主要用于防治甘蓝的菜青虫和水稻的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:甘蓝21天2次;水稻30天3次。2、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、本品对桑、茶树、高粱、玉米、豆类、瓜类敏感,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,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,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、河、湖泊中。5、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施药期间不饮食、不抽烟。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。禁止孕妇喷洒本剂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无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腹疼、腹泻、抽搐等。若不慎吸入,应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, 若确诊为有机磷中毒为主,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类药物为解毒剂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。不可它用,不可随地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