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121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5-2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21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8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8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韭菜 | 根蛆 | 200-250毫升/亩 | 灌根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毒死蜱对烟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胆碱酯酶抑制剂,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对韭菜根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2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,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腹泻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急救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误服立即送医院,对症治疗,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;或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