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95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23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22 |
农药名称: | 吡虫·乙酰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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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扬州绿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49% |
吡虫啉 | imidacloprid | 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三化螟 | 80-100克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飞虱 | 80-10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每次使用本品应兑水均匀喷雾处理。2.防治水稻三化螟引起的白穗,在水稻破口到齐穗期。3.防治水稻飞虱,在水稻苗床或本田,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。4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,施药时要均匀周到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吡虫啉与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乙酰甲胺磷复配而成,能被植物内吸输导,具有胃毒、触杀、熏蒸及杀卵作用。对鳞翅目害虫的胃毒作用大于触杀毒力。残效期适中,具有击倒迅速等特点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本品不能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不宜在桑园、茶树、养蜂场所使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呼吸困难、昏迷等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2.不慎摄入要催吐,用碱水或清水彻底清除毒物。[1]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该药易燃,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.运输时注意避光、防雨等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