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91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8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7 |
农药名称: | 敌百虫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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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敌百虫 | trichlorfon | 8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斜纹夜蛾 | 85-10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在斜纹夜蛾发病初期使用效果更佳,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。2、本品对高粱、豆类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、大风或预计一小时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杀虫剂,对斜纹夜蛾有胃毒作用,兼有触杀作用,防治十字花科蔬菜斜纹夜蛾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(1)产品在小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(2)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(3)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(4)用后的物品要做深埋处理,不要污染水源。(5)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。(6)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(7)桑园、蚕室附近以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头痛、头晕、乏力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[1]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粮食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