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91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8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7 |
农药名称: | 敌敌畏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敌敌畏 | dichlorvos | 8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小麦 | 蚜虫 | 5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宜在蚜虫始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害虫发生情况,每10天施药一次,可连续使用1-2次。2、敌敌畏乳油对高粱、月季花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对玉米、豆类、瓜类 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,稀释不能低于800倍液,最好先进行试验再使用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。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较好。其蒸气压高,对同翅目、鳞翅目昆虫有较强击倒力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7天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蜜蜂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密源作物花期,其周边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倾倒和清洗施药工具。3、本品挥发性较强,有较强的熏蒸作用,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、口罩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及时洗手和脸。4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使用时要现用现配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急救:1、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2、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3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4、误服 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