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88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7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6 |
农药名称: | 甲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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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甲草胺 | alachlor | 9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原药为乳白色晶体,水中溶解度242mg/L(25℃),能溶于乙醇、乙 醚、丙酮、氯仿等有机溶剂,分解温度105℃,在强酸强碱条件下分解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正确开启包装,使用过的包装不可乱弃,应妥善处理,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。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。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。2、操作时应穿防护服、戴防毒面具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此时不能吃东西、吸烟、饮水等,工作后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。3、本品若着火或泄漏或遗洒,用水、二氧化碳、沙子、灭火器及时扑灭或掩埋。4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。1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2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4、如误服:若大量摄入,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%碳酸氢 钠溶液洗胃。 无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