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88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7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6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菌素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3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3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梨树 | 梨木虱 | 1000-1500倍液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于若虫发生高峰期兑水喷雾。不可随意加大使用浓度,配药时加足量水以更好保护天敌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系阿维菌素和渗透剂经科学配伍而成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,且残效期较长。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,刺激释放r-氨基丁酸,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,不活动不取食,2-4天后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4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,应避免触及眼睛和皮肤,用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,穿工作服,用药后应将手和裸露皮肤用肥皂清洗干净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运输时,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,是否有渗漏、破损。搬运时要轻拿轻放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