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89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7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6 |
农药名称: | 苄·乙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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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5% |
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抛秧水稻 | 一年生杂草 | 50-60克/亩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每亩用该品50-60克,拌细潮土20-30千克,在播前或播后杂草出土前进行全田均匀施药;2、施药时应堵塞漏洞,灌水3-5厘米,保持5-7天,不断水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剂是苄嘧磺隆和乙草胺混配而成,该品能阻碍杂草支链蛋白质合成,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。对抛秧水稻田中的一年生杂草有很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;2、制种田、漏水田、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、弱苗田禁用;3、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,以免产生药害;4、黄瓜、水稻、菠 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;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6、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应远离该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表现:苄嘧磺隆,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;乙草胺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治疗措施:目前尚无解毒药,误服中毒后请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可以催吐;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果吸入,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 运输时要避光照、避雨淋、避阳光直照、防撞击、防泄漏。如果出现泄漏,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,让其干透、蒸发后,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,以免污染环境。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,千万不可用水灭火;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,并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