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83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7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6 |
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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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一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在菜青虫低龄期用药,在害虫2-3龄用药效果更佳,每亩用水45公斤左右,兑水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乙酰甲胺磷是低毒有机磷杀虫剂,能被植物内吸传导,并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良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如发现中毒症状(出现头疼、头晕、无力、恶心、出大汗、瞳孔缩小、肌颤和胆碱酯酶下降),应立即送医院治疗,也可以用阿托品、解磷定解毒。2.请对症治疗,防止脑水肿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