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79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17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16 |
农药名称: | 苄·乙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15.5% |
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4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28-39.3克/亩 | 毒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要求拌毒土撒施,不能喷施,田水也不能淹秧心,否则会对稻秧产生药害。2.早稻移栽6-8天后、晚稻移栽5-6天后,水稻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均匀撒施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该产品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而成。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前除草剂。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水稻上每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2.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小苗、病弱苗移栽田及两段育秧田不宜使用。施药时保持水层3-5cm,施药后7天不排水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3.该药用量少,必须称准。4.黄瓜、菠 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无专门的解毒药。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,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中毒时有轻微腹泻呕吐,严重时或误服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