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66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5-8 | 有效期至: | 2009-5-7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吡虫啉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.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2% |
吡虫啉 | imidacloprid | 2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节瓜 | 蓟马 | 60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应于蓟马若虫期施药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拟烟碱类与仿生类杀虫剂的结合,兼具胃毒和内吸作用,持效期较长。对隐藏在作物间的蓟马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。对有机磷、氨基甲酸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产生抗性的蓟马,同样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产品在节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不能与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: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判断为吡虫啉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