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65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30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9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氟铃脲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禾美思(山东)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1% |
氟铃脲 | hexaflumuron | 2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30-4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用药时必须均匀喷雾保证枝叶正反面受药。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杀虫剂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产品在十字花科叶状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. 本品属胃毒和触杀性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