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阿维·辛硫磷登记证LS20051603-山东省青岛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160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4-30 有效期至: 2009-4-29
农药名称: 阿维·辛硫磷 毒性: 低毒(原药高毒)

杀虫剂阿维·辛硫磷登记证LS20051603-山东省青岛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(原药高毒)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省青岛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阿维菌素 abamectin 0.1%
辛硫磷 phoxim 14.9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60-80克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小菜蛾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.施药要均匀周到,方能有效控制害虫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.见光易分解,宜傍晚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复配的击倒型杀虫剂,添加有高渗溶蜡组分,使药剂在植物表面具有渗透性,能溶解害虫及卵表皮蜡质层,杀死虫、卵,附着力较好,药效较持久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效果较好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甘蓝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施药1次。 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.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苜蓿、甜菜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2.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。3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请医生对症治疗。4.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2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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