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11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6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8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8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65-84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主害代1、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。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对防治水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对瓜果类(特别在大棚中)、莴苣苗期较敏感,请避免飘移产生药害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3.医护人员须知: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注射阿托品(Atropine)或解磷定可解毒。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