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13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6 |
农药名称: | 联苯菊酯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绍兴上虞新银邦生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联苯菊酯 | bifenthrin | 9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、杀螨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无内吸、熏蒸作用,杀虫谱较广、作用迅速。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和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开启包装时,应戴好手套、口罩,穿好防护服,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,应统一回收保管,统一销毁。2.加工本品时要穿防护服,戴口罩、手套,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。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、喝水、吃东西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3.万一着火,可用灭火器灭火;发生遗洒,应立即清扫干净,并将垃圾统一回收,统一销毁。4.对鱼类、蜜蜂、蚕高毒,操作时防止污染河道、鱼塘、蜂场、桑园等。5.避免与碱性物质接触以免降解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,放在儿童无法拿到处,并加锁。不得与食品、饲料、肥料等同贮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般运时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粉末接触皮肤和由口鼻吸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