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13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6 |
农药名称: | 精喹禾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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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精喹禾灵 | quizalofop-P-ethyl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60-8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大豆苗后,禾本科杂草3~5叶期防治效果最佳。2、干燥时,大豆叶片有时会有轻微药害,但很快恢复。3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的选择性大豆田除草剂,通过杂草茎叶吸收,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,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,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,使杂草坏死。具有内吸性强,耐雨水冲刷等特点,主要用于防治稗草、牛筋草、马唐、狗尾草、千金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,正确使用对阔叶作物安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避免药液喷洒到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甘蔗等禾本科作物上; 2、稀释时充分搅匀,药液要对杂草喷雾,喷施均匀周到; 3、长期干旱无雨、低温和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%时不宜施药。4、施药时应配戴口罩和橡胶手套,施药后应清洗脸和双手,并用清水嗽口。5、剩余药剂密闭保存,以备下次使用;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得盛放食品、饲料等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如有药液溅及皮肤,应用肥皂清洗;若药液溅及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若误服,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2、在运输中确保不损坏、不泄漏,防止高温、雨淋;3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