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15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6 |
农药名称: | 稻瘟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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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稻瘟灵 | isoprothiolane | 4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瘟病 | 80-10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防治叶瘟在即将发病或发病初期施用,防治穗瘟在孕穗后期和齐穗期各施用一次。2、施药时用足水量,均匀喷于作物叶片两面,确保防治效果。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内吸杀菌剂,对稻瘟病有效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,从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 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本品具有预防、治疗、持效期较长、抗雨水冲刷、药效明显、毒性较低等特点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不得与强碱性农药混用。2、安全间隔期:水稻28天,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。3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4、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,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、河道。5、使用后废弃包装袋须深埋藏或烧毁,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症状,经口中毒低,无中毒报道。急救:1、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一旦接触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;2、不慎吸入,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3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,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,可引吐,浓食盐水洗胃。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,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,避免重压。2.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.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