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6101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4-25 有效期至: 2009-4-24
农药名称: 苄嘧磺隆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省新沂市中港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1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25-30克/亩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水稻移栽后杂草萌发初期用药,每亩拌细土或细沙40公斤左右,均匀洒在稻田中。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产品性能
10%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是移栽水稻田除草剂,对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防效较高,包括鸭舌草、牛毛毡、泽泻、 节节菜、萤蔺、眼子菜、矮茨菇、四叶萍、异型莎草、扁杆藨草、水莎草。
注意事项
1、用前摇匀。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,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药。2、施药时田中必须灌水至少3厘米,施药保持3-5天。(田应耙平,使全部淹没水中)。3、配置好的药土(砂)应立即施用。4、施药时应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施药后,立刻用肥皂清洗裸露在外面的皮肤,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清洗。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、深埋。5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急救措施:误吸:移至空气流通处,并请医生治疗;误服:饮1-2杯水后,以手指抠喉引吐,并请医生治疗;误入眼睛: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治疗;误触皮肤:换除受污染衣物,并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皮肤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避免任何点火源,远离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及动物饲料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、切勿倒置,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,避免烈日直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