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61014-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61014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4-25 有效期至: 2009-4-24
农药名称: 丁草胺 毒性: 低毒

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61014-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

剂型: 原药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9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丁草胺 butachlor 9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使用技术要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黄棕色至深棕色油状液体,属于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,主要抑制杂草蛋白酶的合成,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大桶包装,开启时应逆时针旋转桶盖,包装桶废弃时应用有机溶剂、水进行冲洗。2、装卸或开启桶盖时应穿防护服、防护镜、戴防护手套等。操作时不能吃东西、吸烟、饮水等,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。3、万一着火应用泡沫灭火剂或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进行灭火;若泄漏应用容器或挖坑进行收集。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特效解毒药,若误服,应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按酰胺类进行救治。若药液溅入眼中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若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冲洗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其移送到空气清新流通处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运输时应固定牢固以防坠落伤人。2、本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本品应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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