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243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2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2 |
农药名称: | 氟磺胺草醚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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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省圣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磺胺草醚 | fomesafen | 25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大豆田 | 一年生阔叶杂草 | 50-1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大豆出苗后,阔叶杂草2-4叶期,每亩用制剂量50-100毫升兑水30-45公斤喷雾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大豆田选择性除草剂,防除阔叶杂草。药液被杂草叶部吸收,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,叶片黄化,迅速枯萎死亡。喷药后4-6小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。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 ,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。用药量不宜过大。3.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。4.喷药时应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。5.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7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8.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失,也不能做他用。9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