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吡嘧磺隆登记证LS20082443-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44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2 有效期至: 2009-4-22
农药名称: 吡嘧磺隆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-ethyl 1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 稗草、莎草及阔叶杂草 15-20克/亩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施药后注意保持水层5天,使药剂均匀分布,施药后7天内不能排水、串水、以免降低药效。2、本剂在早期杂草幼苗期施药效果最好,以稗草1-1叶1心期效果最佳,茎叶喷雾高于土壤处理效果。
产品性能
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 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,阻碍氨基酸的合成。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,然后完全枯死。对水稻安全。杀虫谱较广,对阔叶杂草、莎草科杂草、稗草等防治效果较好。其药效受温度影响较小,药效较持久, 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。对稗草,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;2、排水注意对周围阔叶作物的伤害。3、该药对水稻较安全,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 嘧黄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,早稻品种安全性好,晚稻品种相对敏感,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。4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面具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6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,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2、如药液溅到皮肤,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干净。3、如药液溅入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4、目前尚无解毒药,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,呕吐后服活性炭,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等同储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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