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苄嘧磺隆登记证LS20082291-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291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1 有效期至: 2009-4-21
农药名称: 苄嘧磺隆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1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 莎草及阔叶杂草 20-30克/亩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水稻移栽后5-7天施药,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施药后7天不排水 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2、本剂在早期杂草萌芽期施药效果最好。3、排水注意避免对周围阔叶作物的伤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碍氨基酸、赖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。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,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,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。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,对水稻安全。可用毒土、毒砂的方法。在土壤中移 动性较小,温度、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较小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;2、该药用量少,必须称量准确。视田间草情,适用于阔叶杂草和禾本科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 。3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口罩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4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,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2、如药液溅到皮肤,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干净。3、如药液溅入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4、目前尚无解毒药,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,呕吐后服活性炭,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等同储同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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