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49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2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1 |
农药名称: | 咪唑乙烟酸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黑龙江省哈尔滨富利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咪唑乙烟酸 | imazethapyr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 | 一年生杂草 | 25-35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施药时期较宽,可用于播前混土;播后苗前封闭以及出苗后早期茎叶处理。3.实施药时要均匀,避免重喷。选择无风天,注意飘逸,以免漂移邻近敏感作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选择性芽前及苗后早期除草剂,通过根、茎、叶吸收并在木质部 何韧皮部传导。影响缬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破坏蛋白质合成,是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,可有效防除稗草 、狗尾草、金狗尾草、马唐、千金子、马齿苋、苍耳、藜、蓼、苋等禾本科禾阔叶杂草,对苣卖菜、刺儿菜、大蓟、鸭趾草等有较强的抑制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每季作物只使用一次。2.在干旱条件下,采用播前混土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时,采用高药量提高用水量,以保证药效正常发挥。3.本制剂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,但能很快恢复。4.低洼田块、酸性土壤慎用,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对药敏感的作物如:白菜、油菜、黄瓜、马铃薯、茄子、辣椒、番茄、甜菜、西瓜、高粱、谷子等均不能在施用后的三年内种植,或调茬时在当地农机部门指导下进行。如按推荐计量进行, 后茬可种植春小麦、大豆或玉米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低毒,对人畜有害,应避免药剂接触皮肤、眼睛,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不慎误服应立即松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2.贮存时应保持阴凉、通风、干燥,防止潮湿,避开高温和日照。3.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应随意丢弃。4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