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49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2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1 |
农药名称: | 唑磷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20%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7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施药,亩兑水50公斤,注意均匀喷雾于水稻植株上,视虫害发生情况,可用药1-2次,施药间隔7-10天。施药时必须保持田中有水,以保证防效发挥。2、本品对莴苣、瓜类苗期(特别在保护地内)及烟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,务请小心。3、可在晴好无风的早晨或傍晚喷药防治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用于防治水稻螟虫的复配制剂,具有较强的胃毒、触杀功能,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可内渗入植物组织,渗透性强,杀虫速度较快,杀卵较明显,对水稻螟虫防效较好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,并严格按规定使用;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。2、安全间隔期:水稻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3、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穿戴好防护衣物(如防护服、手套等),避免吸入药液,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。工作结束后,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4、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蚕、蜂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和蜂场。5、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,可烧毁或深埋,不得留住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不能污染环境。6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中毒症状为:除上述症状外,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使用本品时要注意安全,避免药物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。一旦皮肤接触,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如溅入眼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。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,应迅速离开现场,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,应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密封贮存;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;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;远离火源;运输时注意防高温、防雨淋,轻搬轻放,确保无破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