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02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0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0 |
农药名称: | 稻瘟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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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稻瘟灵 | isoprothiolane | 3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瘟病 | 100-15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防治水稻叶瘟:在田间出现叶瘟发病中心或急性病斑时,经常发生地区可在发病前7-10天,按本品使用浓度进行喷雾防治。2、防治穗颈瘟:在孕穗后期到破口和齐穗期各喷1次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内吸杀菌剂,具有内吸和治疗作用,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,从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达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对稻瘟病有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2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症状,经口中毒低,无中毒报道。误食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催吐、洗胃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