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05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0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0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异丙胺盐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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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1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异丙胺盐 | 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 | 4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田行间 | 杂草 | 122-268毫升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棉田杂草4-6叶期5-15厘米高时,将该药按上述剂量每亩兑水30-40公斤,在棉田行间定向茎叶喷雾,切忌将药液喷到棉花的叶片和幼茎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2、选择晴天施药,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,会影响药效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有机磷类除草剂,是具有内吸传导功能、低毒、杀草谱广的苗后灭生性除草剂,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防除作用。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棉田行间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该药剂是茎叶内吸性除草剂,遇土壤易产生“钝化”,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。2、每季棉花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。3、该药剂不宜与取代脲类、三氮苯类、百草枯等其它除草剂混用,以免降低其除草活性。4、大风时不要施药,以防药液随风飘移伤及邻近作物。5、施用该药剂三天内请勿割草、翻地和播种。6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,待结晶溶解后再用。7、用此剂大面积灭草时,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,应注意火灾发生。8、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用过的器械应立即清洗干净。9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施药后立即用肥皂、清水洗手和洗脸。10、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、河塘等各种水域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如不慎入眼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。沾染皮肤,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。2、本品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若病人清醒,可服用吐根糖浆引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而后喝入水或牛奶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。严防潮湿和日晒。2、本品为易燃物,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,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。3、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。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。4、本品远离儿童存放。5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