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107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4-20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20 |
农药名称: | 毒·辛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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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20-16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应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防治,亩用药量兑水45-60公斤,均匀喷于水稻全株。2、喷药时应保持水层3-5厘米深,保水3-5天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系有机磷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薰蒸作用。作用速度较快,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,导致死亡,对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 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,可根据害虫发生情况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4、鱼、蜜蜂、家蚕对本品敏感,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梁水源、桑园、蚕室、养蜂场所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轻者视力模精、头昏、呕吐,重者抽搐,呼吸困难,昏迷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不慎中毒,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,并及时送医院冶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