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38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19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8 |
农药名称: | 吡虫啉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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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吡虫啉 | imidacloprid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0-2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稻飞虱卵初孵期或1-2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用药2次。2、施药时应按照《农药安全使用准则》的要求进行,严格按本标签推荐剂量和方法用药。3、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、手套、保护面罩等,施药后应漱口、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。4、施药后空袋(瓶)可采用焚烧、深埋等方法处理,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食物、水源等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6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如药剂不慎触及皮肤,可用肥皂水洗净;如不慎入眼,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仍有不适应就医;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如误服此药剂,不要用药物引吐,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,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干燥处;贮存时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;贮、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,远离高温、有明火的区域,避免碰撞、暴晒、雨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