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WL2005012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14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3 |
农药名称: | 辛硫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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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无锡洛社卫生材料厂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卫生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卫生 | 蝇 | 10/平方米 | 喷洒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本品1:50稀释后使用。2、用于防治蝇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对蝇有防治作用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本品系低毒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使用时应配戴防护措施,如手套、口罩、靴子等,工作后洗手、脸及裸露部分,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。2. 配药时配戴好口罩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喷药后用肥皂水洗手。3. 对鱼、蚕有毒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药械不得在河塘沟渠中洗涤。4. 注意保护环境,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的药品,未 用完的药品密封保存。5. 本品在光照下容易分解,贮存时放在暗处。6. 药液随用随配,不能与碱性物质合用。7、勿向人体、食物喷洒。8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急救措施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 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①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的暗处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② 在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混运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从口鼻吸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