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82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4-13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2 |
农药名称: | 仲丁威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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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仲丁威 | fenobucarb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50-17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稻飞虱在发生初盛期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-10天左右施药一次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的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,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,作用较迅速,残效期短,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在水稻上使用前后10天,要避免使用敌稗,以免发生药害。2、一季水稻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3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,佩带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: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流涎、大量流汗、腹痛、瞳孔缩小、意识昏迷,全身痉挛。如药液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。如吸入中毒,应将中毒者移到通风处躺下休息。如误服中毒,要给中毒者喝温食盐水催吐。中毒严重者,可服用或注射阿托品,严禁使用吗啡或解磷定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