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24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6-2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2 |
农药名称: | 吡虫啉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吡虫啉 | imidacloprid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蚜虫 | 20-30克/亩 | 喷雾 |
小麦 | 蚜虫 | 10-20克/亩(南方地区)30-40克/亩(北方地区) | 喷雾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0-2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及十字花科蔬菜、小麦蚜虫,施药的最佳时期是虫口上升期。施用方法是叶面喷雾,每隔20天一次。2. 施药时尽可能做到均匀,植物的叶面及叶背都要喷到。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等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本品安全间隔期分别为:水稻、十字花科蔬菜14天;小麦20天。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施药人员穿戴防护服装、防护靴、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。,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;喷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,工作完毕后,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。 3、该药不能与铜及强碱性农药混用,在喷过铜、汞、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;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。5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、深埋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本品为低毒杀菌剂,经口毒性低,无人体中毒的报道。2、吸入后:提供新鲜空气;如有症状求教医生。皮肤接触后: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,并彻冲洗干净。眼睛接触后: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几分钟,如有持续的症状,求教医生。3、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对症治疗,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仓库中。2、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混放及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切勿倒置,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,避免烈日直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