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20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13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2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高氯 | 毒性: | 低毒(原药高毒)
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省淅川县丰源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4% |
高效氯氰菊酯 | beta-cypermethrin | 1.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25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,注意喷雾均匀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低毒杀虫剂,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,具有活性高、毒性低、杀虫快的特点。对抗性害虫持效期长,减少用药次数,降低用药成本,与现有农药混合使用无交互抗性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周期最多使用次1次数。2.对鱼高毒,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。3.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禁止在蜜源作物开花期、桑园、蚕室施用。4.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时后应及时洗水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阿维菌素、高效氯氰菊酯中毒症状:瞳孔放大、头痛、抽搐、恶心呕吐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;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,应对症治疗;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 ,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