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15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1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1 |
农药名称: | 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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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吉林省瑞野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9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20-15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春玉米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20-15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施药(拱土期禁止施药),每亩按规定用药量对水40-60公斤,进行土壤喷雾处理。2、在干旱条件下,应适当加大对水量,严重干旱时应于施药后15天内进行喷水处理。施药后浅混土2-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。3、1亩约等于667平方米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被杀死,如果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,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。具有除草活性高、成本低、使用方便、持效期适中等特点。本品可有效防除稗草、狗尾草、金色狗尾草、马唐、牛筋草、藜、蓼、反枝苋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对禾本科杂草的主要作用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为保证安全,作物拱土前2天停止施药。2、本品在干旱及低温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;低洼易涝地等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,慎用。3、持续低温多雨年份慎用,具体应咨询当地气象或农技部门。4、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,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,不要污染河流、池塘和水源。用后的空瓶、器械严禁盛装食品。5、药时施要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眼睛或皮肤有轻微刺激性,一旦接触,可用大量清水冲洗;无专用解毒剂,口服中毒者请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请医生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,注意防火,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,勿与粮食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及医药等同储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