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107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4-1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4-11 |
农药名称: | 辛硫·三唑磷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10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水象甲 | 40-7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于稻水象甲发生始盛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,但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施药要均匀周到,方能有效控制害虫。辛硫磷见光易分解,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傍晚使用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匆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,击侄倒力强,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,无内吸作用,可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水象甲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对辛硫磷敏感,易产生药害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这些作物上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属神经性至毒剂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病人清醒时可用促吐、洗胃治疗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